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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4-15 栏目:常见问题
为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权益,助力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长期资金市场打造,《大众证券报》根据2024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上市公司媒体稿件的综合热力指数,制作了《2024年一季度A股上市公司舆情榜》。
情况概述:3月22日晚间,深交所宣布对中信证券启动现场督导。此事件源于联纲光电及保荐人中信证券对深交所的问询回复。
联纲光电首发上市申请受理后,深交所已发出三轮审核问询及监管函件,要求联纲光电及中介机构就公司治理有效性、财务内控规范性、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性等事项做核查说明。在针对实控人持股票比例较高的问题说明中,联纲光电及中信证券除了给出相关意见,还查询近期完成上市的案例,列出了8家与联纲光电类似存在实际控制人家族持股比例较高的上市公司。
因此,市场上有了中信证券“硬刚”深交所等言论。3月28日,中信证券发布声明称:“近日,中信证券关注到有自媒体、个人账号等发布和传播有关中信证券的虚假不实信息,相关言论与事实相悖,严重损害了公司声誉,也不利于长期资金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情况概述:1月30日,证监会通报退市风险公司*ST左江财务造假案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2023年11月24日,证监会对*ST左江立案调查。证监会表示,现已初步查明,*ST左江2023年披露的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该案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证监会将尽快查明违法事实,依法严肃处理。
业绩方面,1月31日,*ST左江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归母净利润亏损1.6亿元至2.25亿元,亏损幅度较上年有所扩大。此外,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2023年被出具非标审计报告,公司也会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
情况概述:4月11日,广誉远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山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山西证监局指出,经查明,广誉远2016年至2021年年报“买断式销售”模式披露不真实。同时,对销售费用处理不正确,部分销售费用存在归属期间不准确或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形。上面讲述的情况导致广誉远2016年至2022年年报及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6年至2020年,公司分别虚增营收7074.81万元、1.32亿元、3.24亿元、1419.5万元、2159.24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7.55%、11.26%、20.04%、1.17%、1.95%;公司分别虚增利润4382.83万元、2.01亿元、3.34亿元、7338.03万元、2106.23万元,占当期披露总利润的23.39%、66.18%、73.95%、46.45%、120.29%。
2021年至2022年,公司分别虚减营收2.39亿元、1.36亿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27.96%、13.68%;分别虚减利润2.7亿元、1.55亿元,占当期披露总利润绝对值的76.66%、36.87%。此外,2023年上半年,公司虚减营收2970.93万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4.48%;虚减利润4408.47万元,占当期披露总利润的269.86%。
山西证监局认为,广誉远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行为;时任董事长张斌、时任首席财务官傅淑红等是直接责任人员,决定对广誉远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张斌等7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万元至500万元不等,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累计被罚款超过2000万元。此外,张斌的违法情节较为严重,山西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公司同日发布了重要的公告,收到董事张斌及董事兼总裁苗辉的书面辞职报告,辞职后,张斌及苗辉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情况概述:3月28日,ST鹏博士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查明,ST鹏博士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2012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拟决定:对鹏博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杨学平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崔航、吕卫团、王鹏、陈曦、刘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孙向东、陈刚、何云、林楠、武惠忠、王岚、李丽琴、李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另外,对杨学平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崔航、王鹏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情况概述:3月19日,上实发展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上实发展涉及嫌疑违反法律的事实包括未及时披露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未及时披露订立重要合同、2016年至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上实发展不晚于2021年12月15日知悉,公司可能因控股子公司上实龙创应收类账款存在不可收回等风险而发生经营业绩亏损,但上实发展直至2022年1月12日才在临时公告中披露上述事项。
2016年至2021年,上实龙创时任董事长曹文龙组织、授意、默许有关人员通过虚构合同、虚增业务实施进度、实施空转自循环贸易等方式,虚增上实龙创2016年至2021年收入、利润金额,导致上实发展2016年至2021年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合计虚增收入47.22亿元、虚增总利润6.14亿元。
情况概述:1月13日,美达股份公告称,公司向力恒投资定增募资的5.94亿元资金已到位。发行完成后,力恒投资将持有公司23.36%的股份,成为公司控制股权的人,陈建龙将成为公司新实控人。
1月14日晚间,公司公告称,包括董事长何洪胜,董事孙磊、李晓楠,独董陈玉宇、高琦、林涵,监事王妍、薛泰强,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杨淑垒在内的共计9名董监高成员齐齐请辞。随后,公司发布了新任董秘、首席财务官等多位董监高的名单。
此举引起了深交所的关注。深交所在1月15日下发的《关注函》中要求公司说明再融资进展、实控人变更情况,相关董监高辞职安排有没有合理性,并核查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控人及相关方是不是真的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说明上述变更是否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和管理层日常运作、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目前经营管理人员是否稳定;说明为实现控制权平稳过渡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月17日,美达股份在《回复》中表示,改选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和管理层日常运作、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相关董监高辞职安排系为履行《合作协议》关于公司管理层改选计划、实现控制权变更的具体措施,具有合理性。
情况概述: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公开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3月25日晚,航天动力披露《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经查明,涉案期间,航天动力开展专网通信业务,导致航天动力2016年至2020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航天动力2020年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处罚决定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合计被罚款1180万元,并公开认定时任总经理郭新峰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情况概述:依据相关报道,2020年期间,台华新材实控人、董事长施清岛,时任董秘戴涛等人涉嫌伙同操盘团队合谋操纵台华新材股价,但最终操盘失败,导致相关投资者遭受损失。操盘手路某及相关投资者向上市公司方索赔未果后,自2021年开始,他们以公开发帖、向有关部门自首等方式多番举报。
2024年3月18日,嘉兴警方确认,此案为团伙作案,当地成立了专案组做出详细的调查。操盘方刘某、路某以及戴涛等人已于2024年1月被采取强制措施,施清岛暂时还在调查中,目前尚未被采取强制措施。
台华新材在收到上交所的《监管工作函》后发布《说明公告》称,施清岛正在配合嘉兴市公安局对案件的调查,不影响其正常履职。
情况概述:2月8日,ST华铁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下称《告知书》),公司2019年至2022年连续四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个别年度重大遗漏占比较大。广东证监局拟对公司以及相关负责人处罚2630万元,拟对公司实控人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告知书》,ST华铁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2021年,华铁股份子公司亚通达制造通过与伊犁远音、中科恒通分别签订太阳能电池组件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的方式,开展虚假贸易,虚增收入、利润。2020年、2021年,ST华铁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71亿元、1.2亿元,占当期报告披露营业收入的7.64%、6.01%;虚增总利润1911.5万元、1951.22万元,占当期报告披露总利润的3.17%、3.39%,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情况概述:2月26日晚间,ST摩登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经查明,企业存在三项信息公开披露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股权投资重大损失、未按期披露2022年年报。
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予以警告,并处以580万元罚款;对林毅超给予警告,并处以260万元罚款;对魏勇给予警告,并处以130万元罚款;对翁文芳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陈凯敏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以上拟罚款金额合计1120万元。
情况概述:2015年及2017年,奥马电器合计以近14亿元的总价,从赵国栋、高榕资本等交易对手手中购买了互联网金融公司中融金100%股权。上述业务随后出现巨额亏损,拖垮公司业绩。2019年,奥马电器宣布,拟以2元价格将其出售给公司时任控制股权的人、实控人、董事长赵国栋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权益宝。
截至2019年12月,公司仅支付股权转让款3.14亿元;应补偿金额与未付的股权转让款、已获得的转让价款及已补偿金额抵消后,赵国栋等三名业绩承诺方合计待偿还金额为2.95亿元,其中涉及赵国栋的待偿还金额为1.95亿元。
近期,公司收到深圳市南山区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高榕资本因股权转让纠纷起诉公司,请求判令奥马电器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及利息5504.85万元。
对此,奥马电器表示,高榕资本在案涉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嫌侵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公司不应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且有权要求高榕资本返还已支付金额与股权实际价值之间的差额款项。公司随即起诉高榕资本,请求法院判令高榕资本返还公司已支付的案涉股权转让款项与股权交易时案涉股权经审计账面价值之差额及差额款项利息合计约为1.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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